关于出口管理
敝公司制定并切实实施了有关安全保障的出口管理规程。
经济产业省受理编号 |
287 |
出口管理公司内部规程 (CP) |
接收日期:1988年7月29日 |
出口管理政策
- 遵守《外汇及外贸法》等出口相关法规,以及美国产品再出口相关法令。我们不会违反这些规定出口货物或提供技术。
- 明确规定并切实实施该非判定、客户审查以及综合考虑这些事项的交易审查相关手续。
- 在进行交易时,要对货物或技术的目的地、最终使用目的 (用途) 及最终需求者进行文件确认和审查,不仅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,还要努力防止武器等常规武器相关的扩散。
- 我们要求国内商业伙伴,特别是出口商每次都提供包含客观要求的确认函。此外,我们的国内代理商将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,出口商将被要求提交包含一般信息的确认文件。
有关此事的咨询,请联系下面的电子邮件地址。
请注意,我们不设有发放资格认定文件的柜台。
株式会社千野出口管制办公室电子邮件:chino-cp@chino.co.jp